最新訊息:協會會員手續及守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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亞太區國際溫泉發展協會 - 入會申請手續:
- 依本會提供之會員入會申請書,填妥基本資料用印並附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;送交申請書正本等上述資料至協會初步審定。
- 依本會召開理、監事聯席會時間,提送理事會審議入會資格。
- 依理監事會決議同意入會,並由本會秘書處發函通知申請會員為正式會員。
- 依本會章程規定,繳交入會費及當年度年費方為正式會員。
- 本會年費繳交標準,以當年度繳清。不得依入會日期做月份攤提或跨年度計算。
- 會員願善盡義務,恪遵協會章程之條文。
- 會員需於繳清年度會費後,始得開始享有協會爭取之各項權益,包含各類文宣品、媒體訊息刊登、展覽攤位分享及其他相關事項。
- 會員除透過會員大會、理監事會、會員臨時會議等相關管道外,在外不得發表有損協會及會員名譽之言論。
- 協會盡全力維護各級會員應享之權益,會員亦應基於愛護協會之立場,全力協助協會推動國際各地區溫泉觀光及行政事宜,不推拖或計較得失。